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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抵押物一般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如果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该行为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则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或者进行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关键词:
抵押权人
抵押期间
及时通知